9月14日,欧洲第二大法院“欧洲普通法院”(GeneralCourt)维持欧盟对周三Alphabet其谷歌利用其Android移动操作系统压制竞争对手的反垄断决定,但将创纪录的罚款从43.4亿欧元减少到41.25亿欧元(约287.51亿元人民币)。
该法院称:“欧洲普通法院基本上确认了该委员会的决定,即谷歌非法限制安卓移动设备制造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,以巩固其搜索引擎的主导地位。”法官称,“为了更好地反映侵权的严重性和持续时间,欧洲普通法院认为,对谷歌处以41.25亿欧元的罚款是合适的,这在某些方面与委员会不同。”
据了解,本案为T-604/18谷歌起诉欧盟委员会的案件可以追溯到2018年。欧盟委员会在当时的决定中表示,谷歌利用安卓系统通过支付和限制大型制造商和移动网络运营商,巩固其在一般互联网搜索中的主导地位。谷歌表示,与无数其他公司一样,这种支付和协议有助于保持安卓系统的自由,并批评欧盟的决策与移动软件平台的经济现实脱节。